第489章 秘情十处
作者:佚名      更新:2026-01-22 12:12      字数:2051
  天台的风有些喧囂,林墨晃荡著双腿,俯瞰著脚下老城区,视线悠远。
  忽然,他悬在半空的脚顿住了。
  “哟?哪来的小蝙蝠!”
  林墨嘴角一撇,伸出手,磅礴的灵力瞬间凝聚成一只无形的巨手,朝著下方陆家窗沿的位置猛地抓去。
  那里,一只黑色的蝙蝠正悄无声息地倒掛著,仿佛一团不起眼的阴影。
  它什么都没看见,但某种源於生物本能的恐惧让它浑身一僵,几乎是瞬间就要振翅逃离。
  晚了。
  一只无形的手掌从虚空中探出,一把將其攥住,力道之大,几乎要將它捏成粉末。
  可下一秒,林墨眉梢一挑。
  被抓住的蝙蝠竟没有丝毫挣扎,而是嘭的一声,在灵力手掌中轰然炸裂!
  漫天血肉混合著碎骨,化作一蓬血雾,隨即又被一股诡异的力量抹除,连带著刚刚爆发的能量波动也一同消散得无影无踪。
  乾净利落,不留痕跡。
  “有点意思。”
  林墨收回手,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號码。
  楼下,正准备离开的柳政手机立刻响起。
  “有人偷听,消息走漏了,是只蝙蝠。”林墨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,却让电话那头的人心头一紧。
  柳政脸色骤变,他掛断电话,一把抓住身旁夏至的手腕:“立刻去逸仙学院!对方已经知道林教授的身份,人估计已经在路上了!”
  他的动作又快又急,夏至甚至踉蹌了一下。
  被甩在后面的陆鸣心一脸茫然,急忙追问:“那...那我呢?”
  柳政头也不回,声音从前面传来:“你安全了,他们知道东西不在你这,不会再来找你,待在家里,別出门。”
  说完,柳政便朝著外面走去了。
  陆鸣心呆立在原地,紧绷的神经终於鬆懈下来,一股脱力感涌遍全身。
  他现在也没了半点睡意。
  只能先將两位给送出门。
  將父母的担忧和询问都挡在门后,陆鸣心一个人回到房间,拿起手机,指尖在那片永远不会再亮起的灰色头像上反覆摩挲。
  “都怪我,让你招惹了那些傢伙,都怪我啊。”
  悔恨和痛苦啃噬著他的心臟,他將脸埋进掌心,肩膀无声地颤抖。
  楼下。
  柳政和夏至直接钻进了车里。
  “开车,去逸仙学院。”
  驾驶位上的老白叼著根没点的烟,回头看了一眼。
  “林墨呢?不等他了?”
  “他自己有安排。”柳政揉著眉心,眼中闪过一丝疲惫。
  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如果我没猜错,这次来的是不列顛的秘情十处。”
  老白闻言,把嘴里的烟屁股吐出窗外,骂骂咧咧地一脚油门踩到底:“他娘的,又是这帮吸血鬼,阴魂不散!”
  秘情十处,跟军情六处差不多,只不过这个秘情十处是属於不列顛的炎黄觉醒。
  每个国家肯定都会有自己的能力者组织。
  看著车子远去,林墨依旧站在天台,他就静静地坐在天台边缘,只不过周围楼下都没有人能看到他的身影。
  自爆的蝙蝠,还有那能够抹去能量波动的能力。
  林墨挑眉,只不过他没有走。
  片刻后,另一辆黑色的轿车悄无声息地滑到了楼下,停在柳政他们刚刚离开的位置。
  “果然,还是会过来啊。”
  车门打开,一个金髮碧眼的男人走了下来。
  他很高,面容英俊,只是皮肤白得有些过分,像是常年不见阳光,在夜色下透著一股病態的美感。
  男人抬头看了一眼陆家所在的楼层,鼻翼微动,像是在嗅闻空气中的气味。
  隨即,他露出一抹自负的微笑,似乎已经锁定了目標。
  在羊城这种国际大都会有外国人也挺正常的,只不过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,就很不正常了。
  天台上,林墨看著这一幕,眼底的戏謔一闪而过。
  “贵客临门,总得有点招待。”
  他单手掐了个诀,对著脚下空无一人的街道,轻轻吐出两个字。
  “阵启!”
  嗡——
  空气中传来一声细不可闻的颤鸣,一道肉眼无法窥见的光柱拔地而起,瞬间將周围几十米的空地彻底封锁。
  阵法之內,原本步履悠閒的金髮男人猛地停住脚步。
  他环顾四周,那无形的壁障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声息,只剩下死一般的寂静。
  他英俊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错愕,隨即用一口流利却带著浓厚舞台剧风格的英伦腔开口。
  “这是弄啥咧?”
  “还看?收你来了。”
  一道身影从高空中悄然落下,没有带起一丝风声,双脚踏在地面时,沉稳得像一座山。
  林墨就站在那里,神色平淡,仿佛只是出来散步。
  金髮男人在看清林墨面容的剎那,蓝色的瞳孔骤然收缩,但那份惊愕很快就被一种猎人发现猎物的狂喜所取代。
  他兴奋地打了个响指,“你们有句固话,叫......”
  他眉头紧锁,似乎在竭力搜索自己那贫瘠的词汇库。
  “识时务者为俊杰?”林墨好心提醒。
  “no!no!no!”金髮男人用力摇头,一脸“你太没文化”的表情,得意洋洋地公布了答案:“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拿到不用费功夫!”
  很好,中文果然是体育老师教的。
  林墨懒得纠正他,只是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,慢悠悠地举起一只手,像个好奇宝宝。
  “我问一下,我看电影里演,你们吸血鬼好像不能见太阳,对吧?”
  如何知道对方是吸血鬼,很简单,神识就像是一台x光机,可以轻易看到隱藏在上顎的两根锋利的犬牙。
  由此可得,眼前这头金色帅哥,就是一只吸血鬼。
  听到这话,金髮男人发出一声嗤笑,那笑声里满是身为高等种族的优越感。
  “又一个被电影欺骗的无知羔羊。那些廉价的荧幕故事,不过是为了掩饰我们高贵血族存在的谎言。
  事实上,阳光只会让我们感到些许不適,白天行走对我们而言,根本毫无障碍。”
  淦!这些鬼佬真不诚实。
  我们的殭尸和诡怪都怕阳光的好吧。
  不过,林墨也捕捉到了更关键的信息。
  他目光落在金髮男人那张写满傲慢的脸上,淡淡开口:“你认识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