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格斯
作者:佚名      更新:2026-01-06 10:41      字数:2233
  尼德霍格走出城堡大门,就看到遍地尸首,还有各种攻城与守城器械摆在一起,攻城梯、投石机、攻城锤、拒马,全都沾上了血肉残骸,相当惨烈。
  不远处还燃起黑烟,一股股焦臭味隨风飘来,受伤的士兵与佣兵互相搀扶著远离战场,其余的士兵与佣兵则在打扫战场,拿走战利品。
  因为脱离了城堡內部战场,尼德霍格的其中一项任务得到了结算。
  “短期任务”杀死城堡战场內阻挠之人(12,已完成,奖励:lv12升级至lv16)
  “短期任务”结识鹰之团重要成员(0/6)/结识格斯
  这样一来,尼德霍格竟然是在一天之內,从lv0提升到了lv16,还得到了一柄战斧,收穫相当丰厚了。
  不过,他也注意到,升级的幅度越来越小,这也正常,一开始的升级肯定是最快的,越到后面,升级的难度就越高,以后就没有一天连升十几级的好事了。
  他现在对升级已有了一种迫切感。
  除了任务失败会有惩罚这个原因外,还因为他深知这个世界將会变成多么恐怖的模样,那是无论逃到哪里,都无法倖免的。
  他必须儘早做好准备。
  那么,能否阻止一切的源头呢?
  答案是不可能,至少现在的他,不可能。
  这个世界拥有一种名为“因果律”的法则。
  神之手每隔216年因蚀之刻而诞生,那么蚀之刻就会发生。
  格里菲斯拥有成为神之手的资质,那么他就註定能拿到霸王之卵,也註定会发动蚀之刻,成为神之手之一。
  不是没有人试过杀死格里菲斯,甚至於他有足足一年时间,性命被攥在別人手里,可是他都奇蹟般地活了下来,然后启动了蚀之刻。
  这样的因果是极难动摇的,可是中间的过程,却是可以干涉与影响的。
  比如格斯与卡思嘉,明明已刻上烙印,是蚀之刻的祭品,可是在骷髏骑士的强势突入之下,他们被救了出来,免於惨死。
  里基特也是鹰之团的一员,可是在魔物来袭时,骷髏骑士救了他一命,格里菲斯发动蚀之刻时,他又恰巧不在附近,因此也逃脱了被献祭的厄运。
  这些特例,都证明了蚀之刻也好,因果律也罢,是没有办法把所有变数都算进去的。
  骷髏骑士、格斯,都越是勇敢无畏地反抗命运,越是有跳出因果律大网的可能性。
  既然无法阻止蚀之刻,那么尼德霍格就要在未来魔物横行的世界中寻求自保。
  为此,他需要拥有强大的实力,以及可靠的同伴。
  强大的实力,他可以通过烙印升级来达到,现在的他,別说低阶使徒了,很可能连一个普通魔物都打不过。
  至於可靠的同伴,那肯定是没有比格斯、里基特、小魔女等人更合適的了,甚至於没有发疯的卡思嘉,没有被献祭的比宾、捷度,也是不错的选择。
  越是对未来构想,他的心思越是活络。
  现在,恰好有一箭双鵰的机会。
  尼德霍格没有远离这片战场,而是站在附近的山坡上静静等候,过了许久,果然看到一道身影从城堡中走了出来,孤零零的。
  那是格斯,他是僱佣兵,为这支军队服务了半年时间,终於攻下了这座城堡,今天领了最后的薪金,就一言不发地走了。
  哪里有战爭,他就会去哪里,既然这里的战事结束了,他也该离开,寻找新的战场。
  现在的他因为童年创伤,有著一种近似自暴自弃般的念头,不愿意加入某个团体,一直都是独来独往、孤军奋战。
  “餵。”尼德霍格远远看到他,就凑了过来,“你是僱佣兵吧,你打算去哪里?”
  格斯转头,看向一身流浪骑士装扮的尼德霍格,认出了对方,不由地皱了皱眉。
  骑士老爷重金悬赏巴积逊的人头时,格斯第一时间就心动了,他本就不怕死,这种以命相搏,换取赏钱的事情,他是经常做的。
  就在格斯想要从人群中走出来时,尼德霍格却突然跳了出来,抢先与巴积逊一对一搏杀,並且在短短一瞬就分出了胜负。
  这样一来,格斯只好去砍杀那些守军,之后再去骑士老爷那里领薪金,算是错失了拿到重赏的大好机会,心中对尼德霍格是有些许不爽的。
  不过,格斯对尼德霍格颇为认可,他可不觉得尼德霍格能杀掉巴积逊,是骑士老爷说的“运气”。
  那个下蹲闪避,那个踏步突刺,这些都绝不是偶然,而是要在无数场血战中积累下来的临场经验,配上冷静凛然,才有可能实现。
  格斯认为尼德霍格如果作为敌人,会是一个相当麻烦的对手。
  当然,也只是麻烦而已,他相信自己有把握战胜尼德霍格,因为他同样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,在死斗这一方面,他更胜一筹。
  格斯本以为自己离开,就再也不会见到尼德霍格,没想到尼德霍格却出现在这里,似乎是特意等著他,让他不由地怀疑尼德霍格的真实目的。
  “我去哪里,和你没关係吧?”
  格斯想了想,冷漠地回答了一句,就不理会尼德霍格,继续往前走。
  没想到尼德霍格跟在了他的身后。
  “我叫尼德霍格。”他自我介绍道,“其实我也是佣兵,既然你我都是佣兵,不如一起走,寻找下一个差事,中途也可以相互照应。”
  背著大剑的格斯头也不回:“我拒绝,我从不和任何人结伴。”
  也不能怪格斯冷淡,一来他见惯了各种士兵、佣兵之间的互相背刺,二来他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,以至於根本不愿意与別人接触。
  尼德霍格见直接来果然不行,於是就说道:“你叫格斯,对吧?我记得你,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。”
  果然,听到尼德霍格叫出自己的名字,格斯终於顿住脚步,转过身来,眉头紧皱地盯著尼德霍格:“你认识我?”
  “对,还记得吗,差不多四年前,我们见过的。”尼德霍格利用自己对格斯过去的了解,开始编造一个虚假的联繫。
  格斯想到了什么,瞪大了双眼,脸色大变。
  四年前?
  四年前……我还在那个佣兵团里,甘俾诺还活著……他说他在四年前见过我,难道他也在那个佣兵团里?他……他……
  “走吧。”尼德霍格不想过分刺激格斯,“我们找个安稳的地方休息,好好聊一聊,或许你就不会这么反感我与你同行了。”
  格斯盯著尼德霍格看了一阵,他的眼神中满是犹豫,可是终於还是扛不住对尼德霍格的好奇,於是点头答应下来。